2010年,全國共審計和調查15.7萬多個單位,通過上繳財政、減少財政撥款及歸還原渠道資金等促進增收節(jié)支2099億元,收回不合規(guī)土地8萬多畝,促進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7070項,移送案件線索和事項3092件。
這是記者從18日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
在重大工程項目審計方面,審計機關重點對汶川、玉樹、舟曲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京滬高速鐵路、西氣東輸二線、溪洛渡水電站、中央擴內需投資和機場等4.9萬多個政府投資項目、世博會、亞運會等重大事項和5家商業(yè)銀行新增貸款投向結構進行了跟蹤審計和調查。通過審計,核減工程投資和結算額517.7億元,挽回和避免損失212億元。
在金融和國企審計方面,審計機關重點關注了財政、金融、國有資產運營等方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潛在風險,通過對全國4462家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yè)的審計和調查,促進上繳財政16.2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132億元。
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全國共審計領導干部3.69萬名,其中?。ㄊ校┎块L23名、中央企業(yè)領導人員10名。審計共查出領導干部對違規(guī)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249億元,82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和465名相關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
在重點民生工程和資金審計方面,各級審計機關普遍開展了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新型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yī)療基金等民生項目和資金的審計和調查,涉及專項資金總額7.4萬多億元,促進撥付和歸還資金等436億元。
在資源環(huán)境審計方面,審計機關重點對節(jié)能減排、退耕還林、天然林資源保護、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項目進行了審計和調查,如對20個省節(jié)能減排政策執(zhí)行情況的審計調查,促使有關地方淘汰落后產能342.7萬噸,歸還或撥付節(jié)能減排專項資金12.26億元,制定和完善制度9項,有23名責任人員受到處理。(記者 張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