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革命戰(zhàn)爭年代起,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和批評與自我批評作為我黨的三大優(yōu)良作風被長期堅持下來。理論聯系實際體現了黨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密切聯系群眾源于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批評與自我批評是黨強身治病、保持肌體健康的銳利武器。不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黨的光榮傳統和優(yōu)良作風都是激勵我們不畏艱難、勇往直前的寶貴精神財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動改革發(fā)展事業(yè),關鍵在黨,關鍵在廣大黨員干部要有優(yōu)良的工作作風”。審計是黨和國家監(jiān)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機關受黨領導、聽黨指揮、為黨分憂,審計干部有發(fā)揚黨的優(yōu)良作風的責任和義務。加強作風建設是審計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也是加強黨對審計工作領導的重要表現。
一、發(fā)揚理論聯系實際的作風,說真話、報實情
審計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發(fā)揮“查病”和“治已病,防未病”的經濟體檢作用,癥狀如何、病根在哪,不是由主觀意志決定的,而是來源于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實踐、被審計單位生產經營的實踐。只有理論聯系實際,才能準確找到病根、對癥下藥,正確發(fā)揮審計職能。新的歷史時期,黨對審計事業(yè)發(fā)展作出新規(guī)劃、提出新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需要審計機關和審計干部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結合工作實際,發(fā)揚創(chuàng)新精神,實現頂層設計與基層首創(chuàng)的有機結合,推動審計事業(yè)發(fā)展。
理論聯系實際,要求我們把握好認識與實踐的關系。計劃階段,要聚焦推動黨中央政令暢通、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zhàn)、維護財經秩序、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等重點任務,合理調配審計力量,提高審計項目的政策性、科學性、計劃性。制定方案,要加強調查研究,找到風險點、摸清“潛規(guī)則”,在此基礎上擬定審計的范圍和重點,做到精準打擊。實施項目,要發(fā)揚“不唯上、不唯書、只唯實”的精神,根據具體地區(qū)、具體單位的具體情況、具體問題修正方案、校正重點,既全面審計,又突出重點。匯總報告,要充分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多做換位思考,客觀公正地判斷是非對錯。提出建議,要充分考慮問題成因和解決問題的難度,研究治本之策,科學擬定整改時限,確保整改措施可操作、可檢驗、對同類問題可免疫。
二、發(fā)揚密切聯系群眾的作風,系民生、達民意
審計工作具有極強的人民性。民生大事、難事、急事,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就是審計的重點。近年來,審計機關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在審計中更加突出“六穩(wěn)”“六保”、環(huán)境治理、社會保障等民生工程,更加關注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礎性和兜底性。隨著審計制度改革邁向深入,聘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擔任特約審計員的制度在一些項目中已得到落實,審計公告的范圍和力度逐漸加大,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審計、監(jiān)督審計的機制正逐步形成。
密切聯系群眾,要求我們把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審計工作質量的唯一標準,首先要有為民請命、敢說真話、敢報實情的勇氣和正氣。作審計判斷時,除了要考慮相關事項是否合法合規(guī),是否有經濟效益,更要研究是否對群眾有利、是否得到群眾的支持和擁護。對一些與群眾有利但不符合現行政策的做法,要按照“三個區(qū)分開來”的原則謹慎做出結論。在審計方法上,要充分體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F場審計要“開門迎客”,與被審計單位干部職工多交流,全方位、多角度了解情況;延伸審計要深入工程現場、田間地頭,到基層了解真實情況,從與群眾的交流中發(fā)現問題線索;作結論提建議時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仔細斟酌審計建議是否會增加群眾負擔,能否被群眾接受。在審計管理中,要把審計工作和審計成果置于群眾監(jiān)督之下,嚴格執(zhí)行各項公示制度、反饋制度、公告制度,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對待、多方核實、依法處理、及時反饋。
三、發(fā)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作風,提效率、防風險
審計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方式是批判性的。因此,批評是每名審計干部的基本功。作為監(jiān)督部門,審計干部難以聽到監(jiān)督對象的批評意見,容易養(yǎng)成片面、偏執(zhí),以監(jiān)督者自居等不良心態(tài),用好自我批評這一有力武器,能夠幫助我們擺正位置、糾正偏差。審計干部經常也面臨人情關、金錢關、權力關的考驗,需要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廉潔從審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潔的審計鐵軍。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徹底摒棄做姿態(tài)、走過場的形式主義作風,立足于解決實際問題。工作中,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統一思想認識、壓緊壓實責任、提高執(zhí)行效率、高質量完成審計任務;執(zhí)紀中,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敢于批評。對違反黨紀國法的人和事,要秉持公心、不畏權貴、敢于揭底;尤其面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抱著“不得罪腐敗分子,就必然會辜負黨、得罪人民”的信念,不留情面,敢于碰硬,一查到底。自我批評要敢于自曝家丑,勇于剖析思想根源,不怕授人以柄,不搞文過飾非。
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要善于批評。批評前,要認真了解情況、查明原因、聽清解釋;批評時,要本著與人為善的態(tài)度客觀公正地指出缺點錯誤,不吹毛求疵、不蓄意夸大、不“越位”發(fā)表意見;批評后,要及時談心談話,化解抵觸情緒,實現“團結——批評——團結”的良性循環(huán)。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要將黨的作風建設滲透到審計工作的方方面面、每時每刻,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chuàng)新規(guī)范立業(yè),以自身建設立信,當好國家財產的“看門人”,經濟安全的“守護者”。(中央黨校中央和國家機關分校2021年春季學期中共審計署黨校處級干部進修班學員、審計署鄭州特派辦 馬大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