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審計署駐成都特派員辦事處認真實施審計質量崗位責任追究辦法,干部職工的審計質量意識、責任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更加嚴謹細致,審計行為更加規(guī)范,審計質量得到明顯提升,有力地推動了審計工作整體水平提高。 一是抓好學習,增強意識。審計質量崗位責任和追究辦法下發(fā)后,該辦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全辦分處室、分層次認真學習,并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按角色分工對照檢查,準確把握相應崗位審計質量責任,明確責任追究情形。各處室還結合學習討論,對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措施,及時進行整改。通過學習討論,全辦干部職工的質量意識、追責意識進一步增強,促進規(guī)范了審計行為,確保了審計質量。 二是細化措施,搞好結合。為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該辦在擬定審計現場審中抽查辦法時,專門將質量追究的要求體現其中,同時,結合審計質量檢查員制度的推行,增加了審計質量控制關口,細化了審計質量崗位職責,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發(fā)應用了“審計準則執(zhí)行情況跟蹤平臺”,通過對審計現場國家審計準則執(zhí)行情況的實時跟蹤,確保審計人員嚴格按照國家審計準則實施審計,確保各審計質量崗位責任落到實處。 三是防微杜漸,加強檢查。工作中,該辦既重視出現質量問題后的追責,更重視防患于未然。為此,該辦充分利用項目審理、現場抽查、跟蹤審理和廉政回訪等機會,加大對審計質量的檢查力度。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逐一落實責任,逐一向處室和責任人反饋,逐一限期整改糾正,并定期在辦內通報,有效防范了質量風險。(曾軍 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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