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政府投資審計項目管理,提高審計效率、明確工作責任、節(jié)約審計資源、防范審計風險,安徽省天長市審計局根據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實際,制定了《天長市政府投資審計項目停、退審辦法(試行)》。
《辦法》首先對政府投資審計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遇有導致審計工作無法繼續(xù)開展的問題,必須實施停審、退審的情形分別作了詳細規(guī)定;其次對停、退審程序和停(退)審項目重啟審計程序明確了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
《辦法》同時指出:項目被停、退審的,停、退審通知書應同時抄報市政府協(xié)管審計工作的領導、項目建設單位市政府分管領導,抄送停、退審項目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重大項目被停、退審的,市審計局應及時向市政府報告,說明停、退審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辦法》施行僅四個月來,已初見成效。截止目前,凡是發(fā)出書面停審通知書實施停審的項目,建設單位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解決了相關問題,重新啟動審計并順利審結定案,暫無一例停審后逾期被退審事項的發(fā)生。此舉措在極大地提高了審計效率的同時,對被審計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審計工作難以繼續(xù)實施的項目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刁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