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省寧波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將審計整改作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的重要手段,納入重要議事日程。2013年寧波市政府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意見》(甬政發(fā)[2013]21號)文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審計整改組織機制、審計整改報告機制、審計整改督查機制、審計整改聯(lián)動機制、審計整改問責機制和審計整改結果通報和公告機制等六大機制。2014年以來,寧波市委將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全市黨風廉政責任制考核內容之一。將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與巡視、行政監(jiān)察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的懲防體系,賦予總分值6%的權重。
近日,市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開展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首次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明確了今年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工作分工、步驟和內容,將審計監(jiān)督工作情況作為“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jiān)督”的重要組成部分,賦予總分值2%的權重?!锻ㄖ芬?guī)定對拒絕或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的;拒絕、拖延、虛假審計整改,或未按要求公告審計結果的,將予以扣分。 (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