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審計局按照“完善工作機制,規(guī)范審計行為,提高審計質量”的審計工作思路,在今年的審計質量檢查工作中,一改以往只注重檢查規(guī)范審計案卷的做法,采取審計質量檢查延伸到被審計單位,對有關審計事項和審計決定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核查,進一步規(guī)范了審計行為,促進了審計決定的落實,受到一線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的好評。
這次審計質量檢查,保定市審計局從本局和各縣(市、區(qū))審計機關抽調審計業(yè)務骨干,嚴格按照審計署6號令的規(guī)范要求,對隨機抽取的34個全市預算執(zhí)行審計項目進行審計質量檢查。在進行審計案卷檢查的基礎上,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并組成2個檢查組,延伸到15個被審計單位,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審計事項和審計決定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并向項目審計組成員和被審計單位財會人員交換意見。
通過延伸核查,一方面核實了審計案卷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查出了審計過程中沒有發(fā)現的問題,以及定性不準確、處理避重就輕等問題,糾正了錯誤,增強了審計人員的質量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另一方面,對被審計單位沒有按照審計決定進行整改的責令整改,有力地促進了審計決定的落實,對單位財會人員也起到了業(yè)務幫教作用,增強了他們嚴格執(zhí)行財經法規(guī)的自覺性。(馮興武 王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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