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審計局制定印發(fā)《區(qū)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同志向市審計局黨組述職報告工作的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確立了全市16個區(qū)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每年向市審計局黨組述職報告工作制度。
《辦法》指出,述職報告工作既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加強市審計局對各區(qū)級審計機關的領導的有效途徑,又是結合北京市審計工作實際,貫徹《憲法》《審計法》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以及審計署《省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同志向審計署黨組述職報告工作辦法》要求的具體舉措。
《辦法》要求,述職報告要全面反映本單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的情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要求,依法履職情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及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辦法》明確,述職報告工作采用書面述職和現(xiàn)場述職相結合的方式。各區(qū)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每年12月底前將書面述職報告報市審計局黨組。市審計局黨組根據(jù)全市區(qū)級審計機關班子建設實際和工作需要,每年安排8位左右區(qū)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同志做現(xiàn)場述職報告工作?,F(xiàn)場述職報告工作一般在次年1月上旬采用會議方式進行,市審計局領導出席,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及特約審計員列席。先由相關區(qū)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同志作述職報告,再由市審計局領導結合分管工作進行評議,指出區(qū)級審計機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報告和評議全部結束后,市審計局黨組書記總結講話。
《辦法》還進一步明確特約審計員列席現(xiàn)場述職報告工作會議,聽取各區(qū)審計局履職盡責情況,發(fā)揮參謀咨詢、民主監(jiān)督和橋梁紐帶作用,從制度上保證了特約審計員對審計工作的知情權、監(jiān)督權和建議權,增強審計監(jiān)督合力。(宋?。?/p>
責任編輯: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