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梅枚)
(說明:2014年10月27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頒布,要求完善審計工作機制,依法接受審計監(jiān)督。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自覺接受審計、配合審計,不得設置障礙。來源:http://m.jcurcio.com/n1992130/n1992150/n1992379/3698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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