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駐成都特派員辦事處分黨組召開2016年第四次中心組專題學習會,重點學習貫徹《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該辦分黨組成員及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參會人員結合審計工作和該辦實際進行了深入研討。
該辦主要負責同志就貫徹落實《問責條例》提出四點要求:一是始終將責任牢記在心中。要充分認識《問責條例》的重大意義,學懂弄通,聯(lián)系實際深入思考,讓每一個黨員干部入心入腦,轉(zhuǎn)化為行動上的自覺;要克服和防止心理上的誤區(qū),決不能認為加強黨的建設只是辦分黨組的責任,各支部委員和普通黨員沒有責任,更不能認為平時不用負責任,出了問題才想到責任,要時刻將責任牢記心中。二是始終將責任扛在肩上。要弄清誰來負責、應負什么責、如何負責、如何問責,并且要敢于擔當。三是始終將責任傳達到位。要層層傳導責任和壓力,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支部、每一個黨小組、每一位黨員干部;要把握重點環(huán)節(jié),特別是談話要有重點、突出難點、聚焦焦點,對思想上有疙瘩的同志要反復談,把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要建立完善基層黨組織責任體系,除了要求黨員干部嚴格遵守黨紀黨規(guī),更要認真梳理責任風險點,制定完善配套制度,落實各項責任執(zhí)行和追究措施。四是始終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要敢于擔責、負責,也要嚴于問責;要抓小、抓實、抓細、抓早,及時解決苗頭性問題,從嚴要求,使問責成為常態(tài)。
大家在發(fā)言中一致認為,《問責條例》是首部關于問責方面的基礎性黨內(nèi)法規(guī),是繼《中國共產(chǎn)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后,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制度創(chuàng)新?!秵栘煑l例》的施行,標志著黨的問責工作得到進一步規(guī)范和強化,為全面從嚴治黨、嚴肅黨內(nèi)政治生活、凈化黨內(nèi)政治生態(tài)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學習會還就進一步貫徹落實《問責條例》提出了四條具體措施:一是要將學習貫徹《問責條例》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要求結合起來,嚴格依法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二是要大力宣傳教育,將《問責條例》納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內(nèi)容,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宣傳解讀,引導黨員干部自覺貫徹執(zhí)行。三是要在加強黨的建設上下功夫,把落實《問責條例》與解決機關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機銜接起來,修訂完善辦內(nèi)各項廉政、黨建制度,推動黨建工作更富實效。四是要嚴格落實責任。辦、處兩級領導干部要切實把責任擔起來,從嚴從實作好表率、帶好隊伍,把責任層層壓實。同時,把責任追究作為壓實責任的重中之重,切實做到失責必糾,問責必嚴。(杜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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