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度市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政府性債務融資成本審計調(diào)查中,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重點關注了本級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情況,針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提出審計建議。日前,該市財政部門落實審計建議,以市政府名義出臺債務管理實施意見,明確了加強債務管理的6項具體措施要求,推動該市建立健全了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
圍繞新預算法有關要求,該局重點對市本級政府債券發(fā)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存量政府債務還款預算執(zhí)行以及政府債務融資成本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對存在的政府債務預算編報不完整、融資成本管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加大國債置換一類債務力度、規(guī)范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等4條審計意見。青島市政府主要領導對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財政、金融等主管部門落實審計建議。
此次審計,推動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從規(guī)范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加強政府債務規(guī)??刂坪皖A算管理、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妥善處理政府存量債務、確保在建項目后續(xù)融資建設、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提出要求,明確了政府舉借債務需采取政府債券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政府債務資金不得用于經(jīng)常性支出、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等具體內(nèi)容,建立了債務風險預警、防控、應急處置機制,健全了財政、發(fā)改、金融、審計等多部門監(jiān)管保障措施,從源頭上規(guī)范了青島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黃靜 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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