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隴南市審計局五項措施促進審計整改
按照甘肅省審計廳開展“審計整改年”活動的要求,甘肅省隴南市審計局多層次進行學習和討論,積極開展提升審計質量整改活動。一是認真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起草了《隴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主動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將整改情況納入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二是市局及時根據(jù)省廳整改年方案,制定了《隴南市審計質量及審計整改年活動方案》,成立了組織機構,明確了活動的內容。三是對審計決定的落實指定了專門科室負責,具體由監(jiān)察室負責督促落實,并建立臺賬。先由審計組落實,審計組落實不了的由監(jiān)察室督促落實,再不落實的下發(fā)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落實。四是從本單位實際出發(fā),探索建立更加具體、更加符合自身特點的制度規(guī)范,重點完善推行審計項目審理制度、重大審計質量問題責任追究制度和機關管理制度等。五是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健全完善了審計整改報告、督查、聯(lián)動、公告、問責等制度,努力構建審計整改的長效機制,促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到位,維護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提高審計的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同時,要求市縣審計機關每年都要向同級政府和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結果,適時通報或公布審計整改情況,使審計監(jiān)督與輿論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有效結合起來,努力提高審計整改的效果。(何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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