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采納人大常委會意見啟動第二輪“百村審計”工作
為了全面推進和規(guī)范農村集體經濟資產與財務管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穩(wěn)定,浙江省臨海市政府認真采納人大常委會村級財務實行“三年一輪審”意見,于近日發(fā)出了《關于開展2010年百村審計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啟動第二輪“百村審計”工作。
《通知》要求審計重點關注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一是集體資產處置情況,購置或處置大型集體固定資產過程中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的行為等。二是債權、債務管理情況,村級舉債是否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按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是否存在以興辦公益事業(yè)為由擅自舉債;是否擅自為企業(yè)貸款提供擔保、抵押,導致新增債務;到期的債權債務是否及時處置。三是承包、出租和基本建設情況,土地、集體資產的發(fā)包出租是否采取公開招標、租賃、參股和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是否簽訂規(guī)范的承包、出租合同;村級基建工程建設是否公開招投標,有無“人情”承包和“以權”承包等。四是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征地補償款、上級下?lián)芑蚪邮芫栀浀膶m椯Y金及物資、種糧和扶貧補助等直補到戶到人的資金發(fā)放有無截留等。五是財務公開情況,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guī)范;各項涉農收費是否經過上級部門審批,是否進行公示;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程序是否規(guī)范,收取資金是否超標準、超范圍以及該資金是否??顚S玫取?BR>
《通知》強調,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要根據有關規(guī)定做出審計意見或決定,報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按照問題的不同性質,依法依紀做出處理。對黨政機關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體資產和資金的,要責令如數(shù)返還和賠償,并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給予有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方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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