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審計促進公房租金增收
近日,福建省廈門市審計局對審計項目落實審計決定情況進行了回訪,廈門市政府2005年采納該市審計局關于改革市直非住宅用房租金的審計建議后,出臺有關管理規(guī)章并調整租賃租金標準后,三年來全市共增收公房租金5,000余萬元。
廈門市審計局2005年對全市2004年度公房租金收支開展專項審計發(fā)現(xiàn),該市直管非住宅用房(店面、辦公樓、廠房)租金偏低,仍然執(zhí)行10年前的租金標準,有的沿街店面比市場租賃租金價格偏低數(shù)倍。該局隨即向市政府提出“改革市直管非住宅租賃管理規(guī)定,盡快出臺非住宅用房租金(標準)征收辦法;沿街店面或市場繁華地段的非住宅公房出租實行公開招投標”等審計建議。廈門市政府對審計查出市直非直管公房管理存在問題和審計建議高度重視。當年8月18日,批準出臺《廈門市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征收辦法》,2006年11月經(jīng)市政府批準,市國土與房產管理局、財政局和物價局又聯(lián)合出臺了《廈門市調整部分一樓沿街直管非住宅商業(yè)用房租金標準》,對沿街店面非住宅商業(yè)用房的租金標準作進一步調整。
廈門市政府出臺以上兩項市直非住宅用房管理新規(guī)定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從2005年10月1日開始,改革全市十年標準一成不變的市直非住房公房租金標準和管理制度,杜絕了有些承租人通過轉租謀利等不正之風;二是2006年在全省率先進行14批次、82處近20,000萬平方米的店面公開招租,月租金比起叫價高出36%;三是增加財政收益,市直管非住房用房租金調整后,三年來全市18萬平方米共增收租金5,000多萬元。(謝清海、陳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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