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和《湖北省投資審計實施辦法》,針對當前鐘祥市投資審計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制度機制不夠完善、部分投資審計工作質量不高和審計結果運用不充分等問題,近日,該市出臺了《鐘祥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和規(guī)范政府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
《意見》從政府投資審計的對象和范圍、實施分類審計、實行計劃管理、依法開展政府投資審計、加強審計結果運用等五個方面對投資審計工作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為規(guī)范和完善該市政府投資審計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見》提出要加大對政府重點項目的審計監(jiān)督力度。對財政預算內投資項目、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的企業(yè)、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投資建設的重大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工程和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全覆蓋的審計監(jiān)督。其他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內審或聘請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并向審計機關報備,審計機關視情況進行抽審。
《意見》強調要建立政府投資項目信息庫,加強投資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由發(fā)改部門向審計機關提供上年度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情況,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及主管部門向審計機關報送上年度已完成的項目情況。審計機關根據(jù)工作實際編制年度投資項目審計計劃,報市政府同意后實施審計。沒有報送審計計劃的項目,審計機關原則上不予審計。
《意見》規(guī)定除在招標文件載明或合同中約定以審計結果作為竣工結算依據(jù)的情形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審計機關未作出審計結論為由,終止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管理和建設活動;審計機關要嚴格依法獨立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不得參與各類與審計法定職責無關的、可能影響依法獨立進行審計監(jiān)督的議事協(xié)調機構或工作。
《意見》要求審計機關要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督查機制,促進整改落實,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違紀違法等問題線索,要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嚴肅追責問責。
《意見》還對政府投資審計經(jīng)費保障、中介機構聘請作出了規(guī)定。該《意見》的出臺,進一步理清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發(fā)展思路,為全面提升該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水平,促使制度化、規(guī)范化發(fā)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張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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