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對城市基礎教育經費審計調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積極整改成效顯著
按照2009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審計署關于城市基礎教育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審計調查情況的通知》要求,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城市基礎教育經費專項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問題的整改工作,對查出的問題認真核查、逐項糾正,同時加強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積極部署落實整改工作。為認真做好整改工作,武漢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相關要求,針對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在前期整改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訂了整改措施,要求審計調查查出的問題必須在2009年9月底以前基本整改到位。各相關學校也相應成立了工作專班,認真落實教育部門整改工作部署。
整改成績顯著。截至2009年11月,武漢市已糾正違規(guī)資金21 725.57萬元,占審計調查反映問題金額的78.38%。其中:滯留的基礎教育資金已全部撥付到位;擠占挪用的基礎教育經費已全部歸還;退還學生不合理收費737.99萬元,無法退還、上繳財政統(tǒng)一管理的各項收費6703.86萬元,占違規(guī)收費金額的63.02%;武漢實驗外國語學校銀行債務問題已制訂還貸計劃,開始逐年償還。此外,還對4個相關責任人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
進一步加強了制度建設。針對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提出的審計建議,武漢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舉一反三,積極研究和完善相關政策,建立健全相關制度29項,組織了財務人員培訓,加大了財務監(jiān)管和內部審計力度,逐步規(guī)范了招生、收費、財務、資產等方面的管理。(曹山)
積極部署落實整改工作。為認真做好整改工作,武漢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相關要求,針對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在前期整改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制訂了整改措施,要求審計調查查出的問題必須在2009年9月底以前基本整改到位。各相關學校也相應成立了工作專班,認真落實教育部門整改工作部署。
整改成績顯著。截至2009年11月,武漢市已糾正違規(guī)資金21 725.57萬元,占審計調查反映問題金額的78.38%。其中:滯留的基礎教育資金已全部撥付到位;擠占挪用的基礎教育經費已全部歸還;退還學生不合理收費737.99萬元,無法退還、上繳財政統(tǒng)一管理的各項收費6703.86萬元,占違規(guī)收費金額的63.02%;武漢實驗外國語學校銀行債務問題已制訂還貸計劃,開始逐年償還。此外,還對4個相關責任人進行了黨紀政紀處分。
進一步加強了制度建設。針對審計調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提出的審計建議,武漢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舉一反三,積極研究和完善相關政策,建立健全相關制度29項,組織了財務人員培訓,加大了財務監(jiān)管和內部審計力度,逐步規(guī)范了招生、收費、財務、資產等方面的管理。(曹山)
【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