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省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全面啟動
日前,浙江省審計廳下發(fā)了《2008年市縣長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并從全省審計機關抽調150人組成13個審計組,從6月下旬開始,采取交叉審計的方式,陸續(xù)進點對衢州市市長、杭州市江干區(qū)區(qū)長、象山縣縣長等13個市、縣(市、區(qū))長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實施審計。
這次市、縣(市、區(qū))長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和重點是:任期經濟社會發(fā)展實績審計、經濟決策審計、經濟管理制度審計、公共財政管理審計、以及市、縣(市、區(qū))長本人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情況審計。
通過審計市、縣(市、區(qū))長任職期間管理使用的全部政府性資金,以及從中反映出來的政府職能轉變、公共財政框架建設、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持續(xù)協(xié)調性和政府管理效能狀況,客觀評價市、縣(市、區(qū))長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和工作績效,通過問效和問責,促進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發(fā)展觀和正確政績觀,不斷加強對全部政府性資金的管理,不斷提高依法執(zhí)政和建設和諧社會的能力,不斷加快責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設步伐。
今年浙江省市、縣(市、區(qū))長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將于7月底結束,11月15日前完成市、縣(市、區(qū))長經濟責任審計綜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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