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辦、國辦《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加強和改進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新形勢下的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江蘇省各級審計機關認真落實《江蘇省審計機關人財物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要求, 全面推行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報告審定工作,普遍得到本級人大常委會和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
一是出臺辦法,完善制度。5月10日,江蘇省審計廳印發(fā)《江蘇省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報告審定辦法(試行)》,明確審計工作報告審定的機構、內容、時限、程序、責任劃分以及材料報送等要求,并對審計工作報告格式進行規(guī)范,同時將報告審定情況作為對下級審計機關績效考評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督查指導。
二是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為確保審定辦法及工作要求執(zhí)行到位,5月下旬,江蘇省審計廳召開全省審計工作報告審定工作座談會,交流各地2015年以來本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開展情況,研究部署審計工作報告審定具體工作。6月至8月,江蘇省審計廳分別對13個設區(qū)市和3個省直管縣的審計工作報告進行審定,13個設區(qū)市審計局對所轄縣(市、區(qū))審計工作報告進行審定,并按規(guī)定程序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
三是及時總結,全面提升。9月下旬,江蘇省審計廳對審定中發(fā)現(xiàn)的一些共性問題發(fā)文進行通報,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高度重視,切實提升審計工作報告質量和水平,同步加強工作報告審定的制度建設和組織領導,推動形成符合改革要求、體現(xiàn)江蘇特色、利于統(tǒng)籌管理的預算執(zhí)行審計報告審定工作格局。(馬悅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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