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印發(fā)《關于提升社會保障審計監(jiān)督效能的指導意見》
近日,審計署印發(fā)《關于提升社會保障審計監(jiān)督效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社會保障審計監(jiān)督效能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提升社會保障審計監(jiān)督效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以保障資金運行“精準、安全、高效”為主線,把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guī)范管理、促進改革,促進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xiāng)、公平統一、可持續(xù)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意見》要求,審計機關要聚焦主責主業(yè),進一步加大對就業(yè)優(yōu)先政策落實、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兜底機制等社會保障領域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進一步加大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以零容忍態(tài)度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和違紀違法問題,揭示影響資金運行和公共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重大風險,嚴守資金安全和風險底線。
《意見》還提出了提升社會保障審計監(jiān)督效能的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對高質量推進社會保障領域審計全覆蓋、扎實推進社會保障大數據審計、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研究型審計、嚴格審計質量控制、督促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等作出了具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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