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民政部安排5.6億元中央救災資金支持前期暴雨洪澇災區(qū)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
7月11日,財政部、民政部向安徽、湖北、湖南、貴州4省安排5.6億元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用于前期暴雨洪澇災害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和向因災遇難人員家屬發(fā)放撫慰金,支持做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
此前,國家減災委、民政部針對上述省份嚴重暴雨洪澇災害先后啟動國家Ⅳ級救災應急響應,分別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qū)查看災情,協助和指導做好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災區(qū)緊急啟動救災應急響應,及時下撥本級救災應急資金,調撥發(fā)放救災物資,認真做好各項救災工作。目前,災區(qū)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保障,生產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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